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招综评录取线

2025-04-02


作者: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有关规定,经我校单独招生和综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校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说明如下:

一、最低录取资格线

1.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评价招生面试成绩,每项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单独招生运动专长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每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综合评价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不超出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划定普通类考生最低录取资格线为258.5分,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考生,均按照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以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的单独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5 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详见附件一),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其中,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每项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运动专长类考生的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每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1)单独招生:除运动专长外的单独招生考生,均按照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以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的单独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以不超出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和未达到考核项目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除运动专长外报考综合评价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划定统一的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和未达到考核项目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若考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以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4)运动专长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通过学组织的运动专项技能测试并达标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之和(注:专项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通过学组织的运动专项技能测试和达不到考核项目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5)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最终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三、公示时间

现将学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二),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4月3日(为方便考生查询,公示名单按照考生姓名音序进行排序)。考生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或考生有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请求,可在公示期内联系学招录组进行处理,逾期不予受理(详见附件三)。我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及相关数据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4月5日17:00前,未向我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申请的考生一律视为同意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四、其他事宜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收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新生录取名册后,将通过我招生信息网发布寄发录取通知书的相关事宜,被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和报到时间与夏季招生考生时间一致,具体安排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sdvcst.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536-8187758

    

附件一: 学校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拟录取线及最低分。

附件二: 学校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

附件三: 学校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放弃录取资格办法。  

 

附件一:学校2025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拟录取线及最低分

             单独招生各专业录取最低分

 

代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拟录取最低分

01

480402

服装设计与工艺

12服装

202

02

440304

智能建造技术

17软件与应用技术

241

03

460103

数控技术

05机械制造

326

04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

15数字媒体

287

05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运动专长)

07机电技术

136

06

530701

电子商务(运动专长)

23电子商务

181

07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运动专长)

16网络技术

142

08

520901

眼视光技术(运动专长)

18医学技术

212

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拟录取线及最低分

代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录取资格线

拟录取最低分

9

480401

现代纺织技术

258.5

276

10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282

11

440501

工程造价

290

12

440301H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283.2

13

440304

智能建造技术

288.3

14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运动专长)

 

274.3

15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运动专长)

 

240.2

17

530701

电子商务(运动专长)

 

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