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特别提示
2020-05-16
作者:
草野先生
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特别提示
一、报考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二、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为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来我院就读,我校为优秀学生提供一系列减免学费、奖学金等优惠政策:
1、对曾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免学费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10000元、8000元、6000元。
2、对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的学生免学费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6000元、4000元。
3、对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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